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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磊律师为您解决淮安劳动工伤法律纠纷,解答淮安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淮安劳动工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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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仲裁时效的法律特征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


  •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同时,经济补偿金通常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劳动法及相


  • ·劳动合同法迟到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迟到规定之类的问题,是有很多争议的。从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来说,引申出来的情况也是不同的。大致分为两个方面,劳动者和律师。那么劳动者对合同法的看法和律师对劳动法的看法有什么不同呢?我


  • ·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布2011年劳动争议十大案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08-2010年度劳动争议十大案例,全面反映了涉及《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各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实施裁员的合法性认定问题、无固定期限劳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当事人一方(受雇方)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其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可从以下几点予以明确。   


  • ·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物权法》通过后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又一部法律,律师解读


  •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


  • ·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如实供述罪行能否成立自首?
      根据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无论如实供述的是同种罪行还是异种罪行,均不能认定自首。第一种意见认为将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人员按服刑犯处理,显属违法。第二种意见只考究了立法


  •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怎么认定?
      很多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很多劳动者并没有重视,但是发生工伤了,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希望对您


  • ·兼职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关键看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兼职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正常全日制劳动;第


  • ·船员劳动合同和船员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www.njLawyer.cn。船员雇佣合同是船员作为雇员与作为雇主的航运公司或个体船民等之间签订的雇佣合同南京律师网。在船员劳务外派情况下


  •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问题
      一对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劳动者在订立聘用合同之前应对用人单位的资格进行较为详细的了解和分析,包括了解其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是否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备的生产经营条件,其经营项目是否


  •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则无论何种劳动争议案由,该用人单


  • ·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劳部发〔1994〕5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


  • ·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


  • ·大学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1995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x某是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不属于劳动者


  • ·索赔双倍工资胜诉技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不签订,将面临惩罚性赔偿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说合同没有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相关资料,


  • ·劳动教养缺乏法律依据
      现行劳教依据的是《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发布)、《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规定》(1979年发布)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1982年发布),仅此一个决定,一个补充规定,一个试行办法而已。其中


  • ·劳动保护常识
      1、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综合性、跨门类的边缘科学。  2、劳动保护科学由哪些部份组成?   


  •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


  • ·劳动教养人员与罪犯有什么不同?
      罪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管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及死刑立即执行的人。它与劳动教养人员相比,具有以下明显的不同: (1)性质不同。罪犯是有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


  •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选择
      公司效益不好,公司以劳动合同早已到期为由,让李先生不必再来上班。李先生觉得很气愤,公司效益好的时候,默认我继续工作;现在效益不好,就让我走人。李先生认为单位应该支付给自己经济补偿金。根


  •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几点理解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


  •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有何不同?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造成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不同,它们依据的法律规定亦不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



  • 淮安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1到2万左右的工资和提成没办法拿回,怎么办?
      我老婆在一家公司做业务,工作做的非常好,但经常受公司小领导妒忌及干涉,怕比他做得好,有一次做一个国外客户业务时,是一个比较大的订单,中介公司需要6000元,小领导找理由说不行,说要给别的业务员做。我老婆为了保住这个订单,老婆私自用了我的银行账户来与这个中介公司交易,为得是给这个中介公司回扣6000元,然后把剩下的一部分发回给公司发货用。虽然这个订单没有做成,但在QQ上跟客户留的银行帐户被公司小领导发现了,老婆被公司小领导叫去谈话了,过了

    ·工资,你好,你好,可以的,建议你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要
      你好,可以的,建议你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人是他请的,工资是我发的,可是现在他找了他后面的人签字画押说
      人是他请的,工资是我发的,可是现在他找了他后面的人签字画押说是他发的工资,还起诉我,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为了涨工资办公室让我们考试当时说的是如果不参加考试的话,工资不变。参加考试5分到
      我是车间的操作工,为了涨工资办公室让我们考试当时说的是如果不参加考试的话,工资不变。参加考试5分到85分为10分5分到80分为50分以下为0分,

    ·原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劳动局仲裁应该支付员工工资却一直未支付
      原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劳动局仲裁应该支付员工工资却一直未支付,员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却被法院告知,在执行期间找不到原公司的法人,原公司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现在执行期已经结束,该案件已经结案,如需继续执行,需要再次申请。
        在这段时间里面原公司并未申请倒闭破产,原公司法人将公司更换了法人,将账户里面的钱都转走,但办公楼厂房等固定资产还在原址。原公司法人并且重新注册了公司,将原公司后来


    ·合同上面的工资方案③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基本工资最低是否要填当地的最低工资的
      合同上面的工资方案:③基本工绩效工资,其基本工资最低是否要填当地的最低工资?(基本工资是不是就是当地的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我的劳动合同明天最后一天就到期了
      我的劳动合同明天最后一天就到期了,公司不在和我续签,而我又怀孕了,请问各位律师我可以为自己争取一些什么?

    ·索要工资,我在长春柴油机万科工地干活现在工地已经停工可老板说没钱付我工资叫我等两
      我在长春柴油机万科工地干活现在工地已经停工可老板说没钱付我工资叫我等两天现在已经是一个月了他还是没钱只付了我一点车费叫我回去。我该怎么办。

    ·工人工资纠纷:我是工地上水电安装专业承包人和下面清包班组发生
      工人工资纠纷:我是工地上水电安装专业承包人和下面清包班组发生工人工资支付纠纷,有合同,现在对方要求把人工费全部付清,但是按合同实际应付工资距离他要求的款,按合同完成的实际应付款,100%直付差距还有10多万,这事反应到了劳动局,请问律师这事怎么办,如果要打官司,你们接吗?

    ·工资欠条去哪起诉,在原告本地还是被告家乡
      工资欠条去哪起诉,在原告本地还是被告家乡

    ·我辞职半个月了,没有签合同,但是现在还招不到人,我想走了可以让老板结工资吗
      你好,请问我辞职半个月了,没有签合同,但是现在还招不到人,我想走了可以让老板结工资吗

    ·大楼是否侵犯我的劳动权?
      我原来是在王府井百货大楼5层哥伦比亚专柜的,后来因为个人原因辞职了.后来再经过两个月之后。找到的新工作的工作地点还是在大楼,于是我就去了。公司的面试我已经通过了。公司让我到大楼面完试就可以办入职了。但是大楼的楼管说不同意我再回去。因为同是户外品牌区,大楼拒绝我到那里。然后新公司就决定不用我了。大楼是否侵犯我的劳动权?

    ·公司要求我不报工伤,领导要求我不报工伤以后在工资方面给我多发点钱
      领导要求我不报工伤以后在工资方面给我多发点钱,但事后我工资跟本就没有多给一分钱,请问这样的事我还有什么办法吗?

    ·老板欠我的工资
      老板欠我的工资

    ·要求是工资问题,一直拖欠
      要求是工资问题,一直拖欠

    ·自动离职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一员工于12/5、12/6、12/7旷工三天,自动离职,什么时候可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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