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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那些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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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由海事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确定海事法院受理我国法人、公民之间,我国法人、公民与外国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外国法人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的下列案件: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包括:(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案件;(2)船舶碰撞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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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的内容
法院调解的内容 1、调解方式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2、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调解书 (1)制作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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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裁定如何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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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与诉讼费有什么区别?
诉讼费和律师费是分别由法院和律师事务所收取的,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所谓律师费,是指律师代理案件所应得的报酬。所称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经济、海事、行政等诉讼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交付的费用。诉讼费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案件受理费,它是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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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秦淮等五区知识产权案件移交铁路法院受理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7月1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挂牌受理知识产权案件,这也意味着南京市秦淮、栖霞等五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案件正式移交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法院新增加的管辖的案件是南京市秦淮区、栖霞区、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的除了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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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 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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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同履行地中的“接收货币一方”如何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内容如下:第一款: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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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辖转移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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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能否对财产保全提出异议?
民事诉讼程序一般可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两个阶段,并且随着审执分立原则的确立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阶段性特征更为明显。司法实践中,执行法官一般都不会理会当事人提出的审判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本案中,异议人对查封、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提出异议属于审判阶段的异议,应当在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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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日期:1990-8-5执行日期:1990-8-5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9)豫法经字第8号请示收悉。关于经济纠纷案件诉讼的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期限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答辩期限内对法院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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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或者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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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裁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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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协议可否反悔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该法第九十一条同时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很明显,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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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法院管辖的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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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规定
为规范审判秩序,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08〕10号)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作如下调整:一、市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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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对私自收集的证据的认定
《证据规则》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于涵盖了包括录音、录像等一切手段在内的私自取证方法,还由于表达的明确性,《证据规定》显然比《批复》有更广泛的普适性。所以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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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属于法律的例外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只有在当事人申请的条件下,这几类案件才不公开审理,若当事人没有申请的,原则上应当公开审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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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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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民事争议的情况下,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的诉讼行为。 起诉是当事人实施的一项重要诉讼行为,起诉权是当事人依法享有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行使诉权的的目的是要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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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
将“侵权行为地”作为确定侵权案件管辖法院的联结点,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1)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行为实施地是指实施侵权行为的地点,又称侵权行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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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是否可以成为民事纠纷中的原被告?
1,明确村委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村委会具有社会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双重职能,具体针对某一项事务,其职能一般都是单一的,要么行使生产经营职能,要么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对于其社会管理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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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程序
按照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原则,在事实尚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也是不能结案的。在这里,该原则值得商榷:1、它混淆了判决和调解的界限。“调解的含义本身就包括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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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权行为管辖规定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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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法院管辖的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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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丢车,物管是适格诉讼主体
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原告作为小区的业主,其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丢失,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损失。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能基于合同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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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受理范围:经本院一审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行政和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已生效的涉外仲裁裁决、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不满1亿的国内仲裁裁决,和有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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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21]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事诉讼需要,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合理定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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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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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2013)江苏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文件.苏价费〔2013〕421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司法局: 为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并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地保障律师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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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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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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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交离婚诉讼!我是原告!我人在江西!可以通过快递寄去湖南
我要提交离婚诉讼!我是原告!我人在江西!可以通过快递寄去湖南吗!人民法院会受理我的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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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理吵架了,我去他家理论、气急之下砸了他家的桌子、并没有任何的身体接触、次日他家人就去住院了,我方
临理吵架了,我去他家理论、气急之下砸了他家的桌子、并没有任何的身体接触、次日他家人就去住院了,我方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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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二期退役军人,同保安公司签过合同,现在地方派出所是一名巡
你好,我是一名二期退役军人,同保安公司签过合同,现在地方派出所是一名巡防,,想请问律师我的工龄没有加我兵龄/p>咨询编号887256|河北-石家/span>|2017-05-1110:49|0位律师回/span>该咨询暂无回复,可选择在线咨询其他律师或通过电话咨询律师找律/span>电话咨询推荐/span>河北律师石家庄律/a>合同纠纷律师石家庄合同纠纷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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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70年的,我孙子都10岁了,所以我也就在县城带了
律师你好,我70年的,我孙子都10岁了,所以我也就在县城带了10年的孙子,就因为这样经常夫妻没在一起,导致老公出轨,在伊对平台里面找了个女的,现在要和我离婚,我也答应离婚,但是财产他不乐意分给我,他说财产是他赚的,没有我的份。他说要分让我去起诉,请问我是不是真的要起诉,起诉了能分财产吗?方便可以加个微信吗?求求你帮帮忙吧,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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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法律对于寺庙场所中的迷信和信仰有什么标准吗?谢谢
李律师:法律对于寺庙场所中的迷信和信仰有什么标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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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袁律师,如果和对方是男女关系,现感情破裂,男方提出追回当
请问袁律师,如果和对方是男女关系,现感情破裂,男方提出追回当时给的钱(大概20多万),并找律师打官司,起诉我借款不还,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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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别人欠我20万
别人欠我20万,法院调解是定到2011年9月还,但现在她多次说到时候也不还,现在她把在北京的店也转出去了,又准备卖房子呢,她想要转移财产,我现在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吗?或冻结她财产都需要什么条件,我应该怎么办?我怕她这几天把房子卖出去,谁有解决的方案,可以留下QQ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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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社保如何从老单位转入新公司名下,都需要什么手续和书面材料
我换单位了,老单位和新单位在一个城市,我的社保如何从老单位转入新公司名下,都需要什么手续和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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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是农村泥瓦匠,前阵子帮一户人家进行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是农村泥瓦匠,前阵子帮一户人家进行屋面翻修,喊了几个工人一起去的,但是当天那名工人从二楼摔伤了(现场当天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我父亲是属于没有营业执照的,和摔伤的也没有签订合同和购买保险,和户主也没有签订合同,仅收取工钱,材料由户主自行采购的,这种官司定责,我家会怎么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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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右手食指受伤,上节不能动*,请问能赔偿多少钱
我的右手食指受伤,上节不能动*,请问能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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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跑滴滴快车,怎么办?
请问跑滴滴快车,有网约驾驶员证,车被运管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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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法庭各位法官好,有一事咨询,今年7月份有一民事诉讼案件,
新兴法庭各位法官好,有一事咨询,今年7月份有一民事诉讼案件,请问作为被告,在接到民事判决书后,被告该交的诉讼费,该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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