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律服务网
26.nj18.com
18012961823
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淮南法院
淮南仲裁
淮南看守所
联系方法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首页
>>
淮南
淮南市 凤台 寿县 田家庵区 潘集区 谢家集区 八公山区 大通区
律师团队
>>
淮南劳动工伤律师
淮南劳动工伤律师
淮南劳动工伤律师
淮南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在线
>>
劳动工伤律师
>>
淮南劳动律师,淮南劳动纠纷律师,淮南工伤律师,淮南工伤赔偿律师,淮南劳动保障律师,淮南工伤保险律师,淮南劳动仲裁律师,淮南劳动争议律师,淮南劳动法律师,淮南劳动合同律师,淮南劳动法咨询律师,淮南工伤鉴定律师,淮南工伤认定律师,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
淮南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
首页
> 淮南劳动工伤律师
淮南劳动工伤律师
王庆磊律师为您解决淮南劳动工伤法律纠纷,解答淮南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淮南劳动工伤案件。
<<事发地
*
<<手机号
*
淮南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
·
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
·
大学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1995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x某是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不属于劳动者
·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
·
签订劳动合同谨防落入六大陷阱
春节一过,有很多人重新选择了工作单位,需要签劳动合同;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的人也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此间法律部门提醒广大从业者,谨防一些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方面布设的陷阱。 一是“霸王合同”。
·
员工入职时是在校学生,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在校学生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 律师解答: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在校生肯定不是劳动合同法的适格主体,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
·
违反单身约定,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单身约定”违法。《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本案中,公司明显是对聂女士婚姻自主权的侵犯、干涉。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指出,“违反法律
·
全员劳动合同制的管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考核、解除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才能构筑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者哺乳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
·
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的程序,保证劳动教养审批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确保劳动教养案件质量,依法处理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劳动关系中的员工考勤
考勤记录是用人单位认定员工出勤情况的凭证之一,也是计发员工劳动报酬、对旷工员工处理的依据之一,考勤记录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原始性、唯一性和真实性。原始性是指考勤表不是誊写、复制的
·
无效劳动合同常见的13种情形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有以下13种: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
·
劳动合同变更纠纷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如工作内容的变更、工作地点的变更、工资福利的变更等。《劳动法
·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补偿金
许多技术性企业经常使用竞业限制的方式保护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以保障自身的竞争力,但在保护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应当依法办事,不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一、竞业限制约定有规定竞业限制又称竞业禁止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
·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时,用人单位往往不承认其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此时就需要劳动者举证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nb
·
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
·
劳动者对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单位损失应否赔偿?
如果劳动者因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生产活动而受到一定处罚,如扣发奖金等情况,劳动者还可以接受。但谈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时,很多劳动者是难以理解的。所以,对于一些可预见的情形,双方在签
·
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决定提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
·
企业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决定书为送达劳动者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将劳动者作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处理后,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将处理决定送达给劳动者本人,几年或十几年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处理决定没送达或送
·
如何理解“孕妇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
劳动经济赔偿金n+1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南京
·
劳动争议官司该怎么打
戴某是南京熊猫电子集团的内退职工。2001年1月,公司聘用他从事电控板技术的开发工作。2002年2月,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了戴某必须在2003年3月底前完成规定的工作,月薪4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戴某依照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0》
第一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第一节 劳动争议案件概述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与特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
·
劳动合同法迟到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迟到规定之类的问题,是有很多争议的。从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来说,引申出来的情况也是不同的。大致分为两个方面,劳动者和律师。那么劳动者对合同法的看法和律师对劳动法的看法有什么不同呢?我
·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和见习期
一、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刚刚建立劳动关系时使用的,是一个考察期、适应期。 2、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且都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以内。 3、两者规定
·
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
淮南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委托授权劳动争议仲裁,委托授权劳动争议仲裁的委托书只签字不行吗?还必须要按手印吗
委托授权劳动争议仲裁的委托书只签字不行吗?还必须要按手印吗??
·
厂方经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询问厂方均模糊回
厂方经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询问厂方均模糊回
·
在工地上才做了几天工就摔伤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没有考勤表,
在工地上才做了几天工就摔伤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没有考勤表,没有工资流水,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
·
我们是做工地工作的,因离职时工地以拿不钱为由没结清工资。一拖就拖了好几个月请问怎
你好,我们是做工地工作的,因离职时工地以拿不钱为由没结清工资。一拖就拖了好几个月,现在打电话甚至都不接,因长期在外地工作也不能去工地问工资,只能通过电话要。请问怎么才能拿到辛苦的报divclass="w990mamt20
·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还需要去原公司上班吗?不去会不会按旷工处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还需要去原公司上班吗?不去会不会按旷工处
·
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请求是补交几年社保,判决里说里面两月我和单位
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请求是补交几年社保,判决里说里面两月我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到法院,诉讼请求和仲裁一样,补交几年社保。法官要驳回,说补交社保不是法院的事,现在争议焦点是劳动关系不服,法官说我劳动仲裁时没有要求确立劳动关系,现在法院也不会开庭判劳动关系,仲裁时要有确认劳动关系这诉求,法院才会判,让我到劳动仲裁重新起诉确认劳动关系。您说我怎么办?
·
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除合法吗?
您好,我是湖南**的一个工作人员,2011年11月23日入职,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签订了一张入职协议。今天,12月8日,在开会时因为替主管辩护了一句,就要辞退我,请问这合法吗?我能怎么做?
·
8月工资厂里已经发被劳务中介拿去不给
8月工资厂里已经发被劳务中介拿去不给
·
企业退休人员死后,老伴能否领到其单位的退休工资?
企业退休人员死后,其单位怎样处理有什么补助吗?老伴无工作无工资,能否领到死者单位的退休工资,怎样安排,有什么补助吗?请相关专业或经验人士回答谢谢
·
欠农民工工资
欠农民工工资
·
您好,我的基本工资是奖金一个月300左右,在加上一些补助一个月000左右,我们是私人
您好,我的基本工资是奖金一个月300左右,在加上一些补助一个月000左右,我们是私人
·
劳动合同解除,08年以前的工龄要进行补偿吗
08年以前的工龄要进行补偿吗
·
中国关于岗位工资,待遇福利什么的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啊?
中国关于岗位工资,待遇福利什么的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啊?
·
包工头没结算完失踪了,工人工资我可以发给他们,手续咋做呢?
我公司是建筑施工单位,承包给包工头的分包业务,没结算完他就失踪了。大半年联系不到。他手下的5个人的工资他还没结清,找到我公司,我公司可以给5个人的工资,请问手续怎么做?需要登报吗?因为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工资没结?跪求!
·
我单位欠我一个月的工资,已经一了还没有给我。还说我拿他的东西了。我该怎么san
我单位欠我一个月的工资,已经一了还没有给我。还说我拿他的东西了。请问我该怎么divclass="w990mamt20
·
员工可以以职业病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吗?
员工可以以职业病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吗?员工已经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在离职前要求公司为其体检,怀疑自己患上了职业病,公司只是简单的查血,员工不服,可以以此项请求申请劳动仲裁吗?
淮南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012961823
淮南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淮南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淮南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淮南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012961823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6.nj18.com
Copyright © 2022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