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18.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业务范围
>> 
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擅长领域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再审申诉
 

再审申诉

  王庆磊律师为您解决再审申诉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再审申诉法律咨询,代理有关再审申诉诉讼和仲裁案件。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 ·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法定事由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法定事由。对于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诉讼行为,必须具有下列事由之一,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抗诉。(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33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 ·刑事案件如何启动再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www.njLawyer.cn。”提出申诉的期限法律并未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申诉。但是,申诉


  • ·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如果申诉人正在服刑,还应当写明判刑情况和服刑的处所南京律师网。如果申诉人是未成年人,应在其项后写明


  • ·再审申请书的要求
      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www.njLawyer.cn。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


  • ·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
         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难。   当事人申请再审


  • ·刑事再审案件能否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再审是对案件的纠错程序,不应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机关能否撤回起诉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九章“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177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


  • ·对按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可否申请再审?
      对按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可否申请再审(1)对按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本身不能申请再审。(2)其他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生效,可对一审判决申请再审南京律师网。(3)如果其他当事人上诉,则二审生效,可对二审生效判决申请再审。


  • ·申请检察院抗诉的程序
      我国《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如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项申诉权利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可以说是当事人保障自身利


  •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www.njLawyer.cn。。。)请求事项:因______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因__________,人民法院的判决剥夺了我的_______权利,特提出异议www.njLa


  • ·再审审查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民诉法司法解释第第三百九十八条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


  • ·什么事再审申请的新证据?
      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


  • ·什么是再审申请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二)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三)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四)违反


  • ·最高法院再审审理区域管辖
      最高法院本部:最高法院来访接待室申诉立案大厅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再审案件;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受理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内再审案件;第二巡回法庭,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


  • ·不服法院已判决的执行案如何申诉?
      法院判决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对法院作出的执行判决不服时,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南京律师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


  • ·再审审查方式
      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一是书面审查后径行裁定。二是仅以审查再审材料难易作出裁定的,需要调阅原告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调阅一二审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的,要询问案件当事人。四是再审听证。。


  • ·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申请再审的例外情况
      (1)在《民诉法解释》颁布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再审申请的审查阶段,已经作出了由本院提审的裁定,继续进行再审。但《民诉法解释》生效后尚未审结的案件或者当事人就管辖权异议裁定新提出的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表示了该事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因而不予审查的立场南京律师网。(2


  • ·再审程序的特点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


  • ·刑事案件再审开庭审理情况
      刑事案件再审开庭审理情况:人民法Y审理下列再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人民检察Y依照审P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处罚的;5、有其他应该开庭审理情形的的。


  • ·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下列情形不得申请再审:(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


  •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申请再审
      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


  • ·再审书面审查
      根据《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意见、原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足以确定申请再审事由不能成立的,可以径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对于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且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足以确定再审事由成


  • ·再审案件如何审判?
      再审案件的审判应遵循以下程序:  1.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按照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提审、指定再审或自行再审的裁定,该裁定中还应包括中止原裁判执行的内容www.njLawyer.cn。决定再审后,是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裁判。因为决定再审时,虽然已经发现原裁


  • ·刑事案件申诉人
      刑事案件申诉人: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Y应当审查处理。2、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Y应当审查处理。。


  •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要明确具体,易于司法适用。要从保护被告人的利益出发,将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明确区分为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南京律师网。在我国,有学者认为:“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致使原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确有错误的,均可以提起有利于被判决人的再审:


  • ·再审申请书撰写的原则
      再审申请书是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工具和载体,也是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民事案件提起再审最重要的渠道。再审申请书的撰写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目的性民事再审申请书是为了说明原生效裁判、调解书符合法定的应当再审条件,是专门给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法院看


  • ·执行案件哪些情况可以申诉?
      执行案件发生下列情况可以申诉:(一)执行未生效法律文书,或者明显超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和范围执行的;  (二)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故意拖延执行、不执行,或者应当依法恢复执行而不恢复的;  (三)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或者违法将案件执行款物交付给其他当事人


  • ·检察院抗诉书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www.njLawyer.cn。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法律文书,也是引起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法律依据。抗诉书应当载明:抗诉的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原审人民法院及案号,案件的来源和审查过程,


  •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审理?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根据《最高人


  •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都有哪些方式?
      (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及巡回法庭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二)向最高人民法院邮寄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三)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


  •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P: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4、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5、认定


  • ·申请再审权利人
      申请再审权利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Y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


  • ·一般犯人在看守所里多久才开庭
      一般犯人在看守所里多久才开庭

    ·交过彩礼,没领证,女方跟我妈有矛盾,然后有自*倾向,试问我彩
      交过彩礼,没领证,女方跟我妈有矛盾,然后有自*倾向,试问我彩礼能要回来吗?

    ·请问未婚先孕怎样处理
      请问未婚先孕怎样处理

    ·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到的是不是真实的,会不会有假的
      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到的是不是真实的,会不会有假的

    ·夫妻财产分割问题,问题1:我已经结婚了
      问题1:我已经结婚了。如果我个人出资了20万成立或者加盟一间公司(资金用于支付租金、建店装修、买设备、买原材料、设计费、培训费、人工费、水电费、加盟费等等),那么我的妻子是否自动享有公司的一半股份?假如以后我们离婚,我的妻子可以分割我公司的资产的一半?问题2:我已经结婚了。如果我和妻子以合股经营的方式成立或者加盟一间公司,资金由我一个人出资,用于支付上述的费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当事人帮邮寄了假的合格证算犯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如果当事人帮邮寄了假的合格证算犯罪吗?谢谢!也没拿任何的好处!

    ·在4S店车间维修,刮蹭到商品车
      在4S店车间维修,刮蹭到商品车

    ·朋友欠钱不还
      朋友欠钱不还

    ·政府给农民盖的楼房开发商没有大照有三联单、首保护吗、能证明这房子是我的吗
      政府给农民盖的楼房开发商没有大照有三联单、首保护吗、能证明这房子是我的吗

    ·土地纠纷一案,在县法院判决,对方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改判了结果,我该怎么办么办?
      土地纠纷一案,在县法院判决,对方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改判了结果,我该怎么

    ·扶养费不给,多长时间可以起诉,都需要啥
      扶养费不给,多长时间可以起诉,都需要啥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兄弟20l6借了我四万块钱涚好的20l9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兄弟20l6借了我四万块钱涚好的20l9年春节前还清,到现在都不还,我有他打的借条,请问现在该怎么走法律程序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6.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南京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